韩国法律新闻· 원종삼·· 3 小时前AI 评分28
台湾大学吴从周特聘教授谈台湾法上登记公信力及对韩国民法修订的启示
대만법상 등기의 공신력과 한국 민법 개정에의 시사점
AI 导读
台湾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吴从周在韩国民事法学会海外学者演讲中,检视台湾继受1930年德国法制与澳洲托伦斯制度的新权利登记制及土地登记公信力法理。台湾以土地法第43条、民法第759条之1确立登记公信力,并藉土地法第68条、第70条无过失国家赔偿责任及提拨10%登记规费的登记基金补偿真正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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