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官方公报 L 辑发布 CELEX:32024L2749R(04) 更正件
欧盟官方公报 L 辑发布 CELEX:32024L2749R(04) 更正件,该更正不涉及英文版本。
欧盟官方公报 L 辑发布 CELEX:32024L2749R(04) 更正件,该更正不涉及英文版本。
欧盟官方公报 L 辑发布 CELEX:32024R2895R(04) 更正件,该更正不涉及英文版本。
欧盟官方公报 L 辑发布对条例 (EU) 2021/1152 的更正件,CELEX 编号为 32021R1152R(02)。该更正件不涉及英文版本。
欧盟官方公报 L 辑发布对委员会条例 (EU) 2025/666 的更正。该条例于2025年4月4日通过,修订了条例 (EC) Nr. 1333/2008 附件 II 和 III 中关于羧甲基纤维素钠。
欧盟官方公报 L 辑发布编号 OJ:L_202690879 的文件,该文件不存在英文版本。
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在最近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关于智能眼镜的声明,并发布报告《The connected gaze. Video recording, surveillance and administering evidence in the age of smart glasses》。
推荐理由:EDPB 首次就智能眼镜发布初步指引,区分用户何时构成数据控制者,并给出透明度设计方向。
意大利数据保护机构对 Wind Tre 处以 16 700 000 欧元罚款,事由为非法电话营销及数据保护违规。该处罚信息由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发布。
瑞典数据保护机构对 Miljödata i Karlskrona 处以约16万欧元罚款,理由是其未能采取充分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保障信息安全。该处罚由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国家新闻栏目发布。
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在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关于 GDPR 行政罚款权力与其他纠正措施适用关系的指南,以及 DSA 与 GDPR 衔接指南的最终版本。新指南要求数据保护机构按五步法决定是否处以罚款,包括确认违规可否罚款、确定被调查方可否被罚、评估故意或过失、评估加重与减轻因素,以及判断罚款是否有效、相称且具有威慑力;轻微违规通常不罚款而代以训诫。
推荐理由:EDPB 公布罚款适用五步法与 DSA-GDPR 衔接指南,可了解欧盟执法裁量的统一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