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房未装消防设施被罚21万,二审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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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房未装消防设施被罚21万,二审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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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综述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7日二审判决,维持消防部门对网约房经营者小李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并罚款21万元的处罚。小李将多套住宅上架网络平台按晚计费对外经营,未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烟雾报警器、消防喷淋等设施,其以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不属于公共场所为由请求撤销处罚。 法院认定,案涉房屋虽登记为住宅,但小李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招揽客源、面向不特定公众提供短期住宿,入住人员流动性大且互不相识,房屋已脱离私人自住属性,转变为经营性住宿场所;按消防法规定,从事经营性住宿服务就应配齐全套消防器材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法院同时指出,住宅改网约房属“住改商”,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有一名业主反对即不得经营;若小区管理规约明确禁止经营性住宿,则无论邻里是否同意均严禁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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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10月28日 09:08
网约房未装消防设施被罚21万元 乌鲁木齐中院二审维持处罚决定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28日
- 光明网 · 法治网约房未装消防设施被罚21万元 乌鲁木齐中院二审维持处罚决定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一审、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7日二审,维持消防部门对网约房经营者小李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并罚款21万元的处罚。小李将多套住宅上架网络平台按晚计费对外经营,未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烟雾报警器、消防喷淋等设施,其以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不属于公共场所为由请求撤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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