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韩国法律新闻· 안재명 기자·· 3 小时前AI 评分58

韩国大法院维持原判:诈骗被害资金难以追回时国家可先行没收

[판결] “사기 피해금 국가가 먼저 몰수 가능”

AI 导读

韩国大法院刑事1部于2026年10月1日维持原审判决,认定在被害资金经柬埔寨据点洗钱、难以直接追回的情况下,国家可先行没收诈骗被害资金。该案被告A某在投资诈骗组织中负责管理会员和洗钱,321名被害人损失超61亿韩元,其住所和车辆中被发现的2亿4,325万余韩元现金被没收,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大法院认为原审未违反自由心证主义,也未误解腐败财产没收法上的没收法理。

来源:韩国法律新闻 · lawtimes.co.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