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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律新闻· 윤지현 교수(서울대 로스쿨)·· 2 小时前AI 评分27

韩国首尔行政法务法院裁定2年连续亏损公司83亿韩元非上市股票不可用于继承税实物缴纳

(30) 과세대상 재산의 물납

AI 导读

韩国首尔行政法务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定,连续两年亏损公司的83亿韩元非上市股票不符合继承税实物缴纳(물납)条件,支持课税机关拒绝许可。根据《继承税及赠与税法》,即使满足现金不足等要件,课税机关仍可以“财产管理处分不当”为由不予许可,享有裁量空间。文章指出,非上市股票处置困难,纳税人在价格下跌后仍须按继承时点市价缴税,呼吁在制度层面探索课税机关与纳税人协作的救济方案。

来源:韩国法律新闻 · lawtimes.co.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