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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律新闻· 안재명 기자·· 3 小时前AI 评分47

韩国大法院裁定:遭儿子殴打后将其杀害,难以以“过度防卫”免责(2026도13017)

[판결] “폭행당하다가 아들 살해… ‘과잉방위’로 면책은 어렵다”

AI 导读

韩国大法院刑三庭(主审法官严相弼)于2026年10月8日驳回A某上诉,维持原判,A某因杀害深夜上门殴打并以凶器威胁自己的儿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26도13017)。大法院认为,A某在扭打后骑在儿子身上、用碎碗片刺其颈部的行为,难以被认定为可免予处罚的“过度防卫”。一审已考虑其在生命受威胁、恐惧与激愤状态下偶发犯罪的情节,二审也未采纳其不可罚过度防卫的主张。

来源:韩国法律新闻 · lawtimes.co.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