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家事法院驳回失明外卖骑手向前妻索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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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家事法院驳回失明外卖骑手向前妻索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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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家事法院10月23日书面判决,驳回一名51岁单眼失明、曾心脏病发作的外卖骑手向前妻每月索要500新元赡养费的申请,同时驳回前妻每月1新元的象征性赡养费申请。法官Kow Keng Siong认定,医疗证据虽确认其病情严重,但未证明他永久不适合工作,因此不符合《妇女宪章》下“无能力的前夫”定义;法官称,某些工作不适合他,并不等于他丧失谋生能力。 法院还指出,该男子作为外卖骑手月净收入约2725新元,超过其自述基本开支2190新元。 在婚姻财产分割上,法院将约56.9万新元按25%对75%分配,男子获25%,前妻获75%,以认可其更大的经济与照顾贡献;前妻获准保留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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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10月30日 08:01
新加坡家事法院驳回独眼外卖骑手向前妻每月索要500新元赡养费申请报道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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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
- 新加坡法律观察 · 要闻新加坡家事法院驳回独眼外卖骑手向前妻每月索要500新元赡养费申请
新加坡家事法院10月23日书面判决,驳回一名51岁独眼且曾心脏病发作的外卖骑手向前妻每月索要500新元赡养费的申请,同时驳回前妻每月1新元的象征性赡养费申请。法官Kow Keng Siong认定该男子未证明自己符合《妇女宪章》下"无能力的前夫"定义,其月净收入约2725新元已超过基本开支2190新元。法院按25%对75%分割约56.9万新元婚姻财产,前妻获准保留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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