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70岁以上无辩护人被告一审须指定国选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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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大法院:70岁以上无辩护人被告一审须指定国选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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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大法院认定,70岁以上被告人未选任辩护人时,一审法院必须依《刑事诉讼法》为其指定国选辩护人;一审未指定即属违法,二审即便补选辩护人也不能维持原判。 大法院刑事2部于2026年10月8日撤销对A某公务执行妨害案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的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026도11603)。A某1955年生,一审时满70岁,未选任辩护人,一审未指定国选辩护人即开庭审理。 大法院指出,依《刑事诉讼法》法院应为无辩护人的A某指定国选辩护人,无辩护人不得开庭;该规定自2006年起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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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10月30日 05:05
韩国大法院:70岁以上被告人无辩护人时一审须指定国选辩护人报道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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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
- 韩国法律新闻韩国大法院:70岁以上被告人无辩护人时一审须指定国选辩护人
韩国大法院认定,70岁以上被告人未选任辩护人时法院必须指定国选辩护人,一审未指定即属违反《刑事诉讼法》,二审即便补选辩护人也不能维持原判。大法院刑事2部于2026年10月8日撤销对A某公务执行妨害案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的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026도1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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