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院:显著高额租金须经鉴定审理后判断是否妨碍权利金回收
热点事件持续更新
大法院:显著高额租金须经鉴定审理后判断是否妨碍权利金回收
1 篇报道1 个报道来源2 小时前更新
先了解这件事
AI 综述
韩国大法院2026年7月16日就2026다201337(本诉)、2026다201338(反诉)作出判决,认定出租人向承租人介绍的新承租人要求的租金和保证金是否属于《商铺租赁保护法》第10条之4第1项第3款的“显著高额”,应综合其与既有租金、保证金的差额、商铺市价与合理租金、交易惯例及经济状况等具体情形判断。 大法院同时指出,判断是否“显著高额”并非必须经过鉴定程序;但当要求金额相较既有租金、保证金存在构成显著高额的余地时,不能仅以合理租金未被确认为由直接驳回承租人的损害赔偿请求,而应通过鉴定等程序查明后,再判断该金额是否高到足以规避商铺租赁法的立法宗旨。 大法院还表示,证明“显著高额”并因此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是承租人;但本案中,原审本应在审理合理租金和保证金后判断请求权要件是否满足。据此,大法院撤销原审判决中反诉损害赔偿请求部分,并发回重审。 大法院还表示,证明“显著高额”并因此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是承租人;但本案中,原审本应在审理合理租金和保证金后判断请求权要件是否满足。据此,大法院撤销原审判决中反诉损害赔偿请求部分,并发回重审。
AI 根据报道生成 · 1 小时前更新
最新进展11月2日 21:05
韩国大法院:出租人要求新承租人支付显著过高租金时,应经鉴定审理后判断是否妨碍权利金回收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1月2日
- 韩国法律新闻韩国大法院:出租人要求新承租人支付显著过高租金时,应经鉴定审理后判断是否妨碍权利金回收
韩国大法院2026年7月16日对2026다201337(本诉)、2026다201338(反诉)作出判决,认定出租人要求的租金和保证金是否属于《商铺租赁保护法》第10条之4第1项第3款的显著过高,应综合其与既有租金、保证金的差额、商铺市价与合理租金、交易惯例及经济状况等具体情形判断。
本事件热度走势
还没有足够的连续观测数据,暂不绘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