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修法将半日年假定为法定权利,律师解读适用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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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法将半日年假定为法定权利,律师解读适用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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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综述
韩国2027年6月10日起施行的《劳动基准法》修订案在第60条新设年假分割申请规定,施行令立法预告案将分割单位定为“半日”、上限定为每年5日,半日假由此从单位自主制度变为法定权利。法务法人Logos律师金东烨解读称,这并非引入新判断标准,而是把既有标准的作用范围扩大到半日单位。 金东烨称,雇主只有在按申请时间给假会对经营造成巨大障碍时才能行使时机变更权;无合法行使而妨碍休假,构成违反《劳动基准法》第60条第5款。他还指出,大法院2021도11886判决尊重3日申请期限,以准点性重要的公交业务和劳资团体协议为前提,难以据此直接认定一般工作场所的半日假申请期限规定有效。 据其说明,拒绝分割申请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因申请或使用半日假而给予不利待遇,可处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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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11月5日 15:24
韩国半日年假入法与时机变更权:年假法理延伸到何处报道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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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
- 韩国法律新闻韩国半日年假入法与时机变更权:年假法理延伸到何处
韩国2027年6月10日起施行的《劳动基准法》修订案在第60条新设年假分割申请规定,施行令立法预告案将单位定为“半日”、上限定为每年5日,半日假由此从单位自主制度变为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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