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富寿省起诉原乡主席白志典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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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富寿省起诉原乡主席白志典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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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综述
越南富寿省公安调查机关以《刑法》第357条第3款“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罪”起诉原乡主席白志典(66岁,原山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及原地政干部黄孟勇(47岁),并对二人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措施。 调查机关认定,2013年至2018年间,二人擅自将税务机关办公楼、幼儿园、乡卫生站等公共工程所属的1116平方米土地出售给4户周边居民,收款逾5.45亿越南盾,未上缴国家财政;因这些地块依法应被收回,买方因此损失5.45亿越南盾。 调查机关表示正继续巩固案卷、扩大调查以查明相关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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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10月14日 17:32
越南富寿省原乡主席白志典因滥用职权擅自出售办公场所被起诉报道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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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
- 越南 VnExpress · 法律越南富寿省原乡主席白志典因滥用职权擅自出售办公场所被起诉
越南富寿省公安调查机关以《刑法》第357条第3款"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罪"起诉原乡主席白志典(66岁)及原地政干部黄孟勇(47岁),并禁止其离开居住地。2013年至2018年间,二人擅自将税务机关办公楼、幼儿园、乡卫生站等公共工程所属的1116平方米土地出售给4户居民,收款逾5.45亿越南盾,未上缴国家财政,造成买方损失5.45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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