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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fassungsblog· Taxiarchis Fiskatoris·· 3 小时前AI 评分26

全球南方代表如何推动将殖民主义列为危害和平与安全罪:联合国国际罪行法典的历史循环

Tracing the Historical Cycle of Colonialism as a Crime Against Peace and Security

AI 导读

联合国全球南方代表在起草国际罪行法典过程中,主张将殖民主义与新殖民做法列为危害和平与安全罪。1954年《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罪法典草案》第2条第9款纳入古巴委员Francisco García-Amador提出的经济胁迫罪,经国际法委员会多数票通过,但遭英美反对。去殖民化后新独立国家推动联大重启该法典议程,要求国际罪行编纂不再仅以纽伦堡原则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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